16城市开展物流数据开放互联试点

本文转自:人民日报海外版

本报北京2月14日电(记者邱海峰)为着力夯实物流数据开放互联基础,推动建立物流数据资源开放互联机制,促进有效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,近日,国家发展改革委、国家数据局等部门发布《关于开展物流数据开放互联试点工作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。《通知》提出,以覆盖东中西部典型区域、兼顾超特大型城市为原则,选取16个城市开展物流数据开放互联试点工作。16个城市分别为:天津、唐山、宁波、金华、合肥、临沂、郑州、洛阳、武汉、宜昌、广州、海口、重庆、成都、乌鲁木齐、霍尔果斯。

《通知》明确,聚焦物流行业发展突出问题,破除“信息孤岛”“数据烟囱”,打通政府部门、相关企业及港口、公路、铁路、航空等业务系统数据,创新物流数据交互模式和解决方案,打造一批有代表性的示范项目,探索建立公益性和市场化有机结合的多层次物流数据开放互联机制,建立健全物流数据分类及交换应用标准规范,形成物流公共数据共享开放清单,在全国范围推广应用,促进物流资源优化配置,推动有效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。